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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清晨在很多超市门口,
总会聚集着很多老人。
他们等待超市开门的那一瞬间,
迅速涌进,一路小跑,去抢购打折菜品。
然而人群拥挤往往伴随巨大安全隐患,
一不小心就容易发生受伤事故。
我们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01
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曾某在某超市所在卖场大门前等待超市开门,后在卖场开门后涌进超市途中被人挤倒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
2022年1月,曾某的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曾某多次和超市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超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
02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基于经营者安全保障责任系补充责任,但曾某可以向超市主张权利,超市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实际侵权人追偿。
虽该超市的经营场所在二楼,但是该大门是进入二楼的公共通道,曾某某向其主张权利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经确认,各项损失合计14万余元。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结合发生的原因力大小,酌定超市承担70%的责任,曾某承担30%的责任。超市已支付3877元,还应支付9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03
律师说法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保障义务。
每逢节假日,各类商场、超市促销活动不断,希望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以此案为戒,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加强安全管理,注意人员分流及秩序疏导,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整洁、有序的购物环境及优质的服务,进而实现稳健安全经营。消费者们在购物时,也应当自觉排队,既要做到文明有序购物,更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拥挤抢购,做到“开心而来,安全而归”。
本文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