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详情
赣邦业绩 | 检察机关对我所徐佳鑫律师承办的刘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作出不起诉决定
发布时间:2023-09-01

694

分享至:

赣邦业绩


2023年8月30日,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对我所徐佳鑫律师承办的刘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我所在侦查阶段接受当事人家属的委托,指派徐佳鑫律师承办本案。徐律师向家属了解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前往南昌市第一看守所会见刘某,沟通和了解案情。徐律师会见了刘某后,便与侦查人员取得联系,沟通取保候审事宜,同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但侦查机关未予批准,并将该案移送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随后,徐律师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不予批捕事宜,同时提交了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但检察院还是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在审查起诉期间,徐律师查阅、复制了案卷材料,经研判分析,徐律师认为刘某不构成开设赌场罪,向检察院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及关于刘某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书。经多次沟通,检察院采纳了徐律师的法律意见,在审查起诉届满前一天向侦查机关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将本案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刘某于2023年6月30日被释放,并办理了取保候审。

案件退补回来后,徐律师再次与检察院沟通了关于刘某不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事宜,检察院采纳了徐律师的法律意见,认为侦查机关认定刘某明知他人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仍为其提供帮助并领取高额报酬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足以认定刘某构成开设赌场罪,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附:不起诉决定书


image.png


image.png



上一篇:赣邦分享丨“密室逃脱”意外受伤,谁来担责? 下一篇:赣邦业绩 | 检察机关对我所吴方雄律师承办的涉嫌危险驾驶罪案当事人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