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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邦分享丨“榜一大哥”的落寞往事
发布时间: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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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后来,

直播间的荣誉等级勋章依然让阿强引以为豪,

它代表着年少时的一掷千金。

尽管如此,

“爱而不得”的阿强在心里仍旧存在

挥之不去的懊恼和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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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强在一家工地打工,闲暇之余,经常会在手机上看直播。有一天,阿强刷到一个叫“萌妹”的主播正在直播间唱歌跳舞,逛了好一会儿,“萌妹”突然发来私信。

“没想到她主动跟我搭讪!”阿强内心十分激动,赶紧跟她热聊起来。

“莫文蔚的阴天,孙燕姿的雨天,周杰伦的晴天,都不如你和我聊天”

“你和星星的区别是:星星在天上,你在我心里”……

“萌妹”发来的情话虽土,却总能让阿强心动不已。

渐渐地,两人越来越暧昧,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看着聊天框里时不时浮现出“老公”“宝贝”等称呼,阿强心里乐开了花。

那段时间,阿强每天晚上准时蹲在直播间,时不时送些小礼物哄她开心。


买礼物哄你开心?刷!

后来,“萌妹”希望阿强刷更多更贵的礼物,来帮助自己完成公司安排的直播任务、赢下跟其他主播的PK活动。阿强开始犯难,在直播平台上购买礼物“保时捷”需花费120元,“私人飞机”300元,还有价值几千元的“嘉年华”。如果每天不停地刷礼物,不出一周就会花掉上万元,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阿强正犹豫不决,“萌妹”发来自己的定位,并且暗示他只要送一万元的礼物就可以线下见面。

“咦?原来我们两在一个地方,看来‘奔现’有戏啊!”冲着可以线下见面的念头,阿强一口气刷了五六千元的礼物,也顺利成为直播间“榜一大哥”。刷满一万元之后,阿强急不可耐地找“萌妹”商量如何见面,谁知对方一直以家里太忙、没完成公司任务之类的理由推脱。心灰意冷的阿强不再频繁地刷礼物。


· 迟迟未露面的女友 ·

察觉到阿强的变化,“萌妹”主动提出只要阿强继续刷礼物,就可以提供专属于“榜一大哥”的福利——自己的裸照和私密视频。

听到这里,阿强又开始对刷礼物热衷了起来。随着打赏金额越来越多,阿强的直播间等级也越来越高,在此期间,他如愿以偿地拿到“萌妹”的照片和视频。

然而阿强发现,不管打赏多少,发来的照片和视频里“萌妹”都没有露过脸,还总以各种理由搪塞“奔现”的要求。阿强打开充值记录,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在她的直播间刷了五万余元的礼物。心有不甘的阿强在直播间一再追问,没想到“萌妹”居然把他的账号和微信号全部拉黑......

面对进不去的直播间,曾经的“榜一大哥”阿强幡然醒悟,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赶紧报了警。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至2021年间,被告人贾某某作为某文化传媒公司老板,伙同被告人王某某等网络主播、被告人宁某某等网络运营,共同实施诈骗,具体诈骗模式为,老板培训主播、运营诈骗话术,主播和运营共同配合,先在微信以及直播平台上与被害人虚假网恋,再通过发送他人裸照视频、承诺见面可以发生性关系、用定位软件隐匿真实地址等方式,诱使被害人相信,只要打赏满数额就有机会线下见面,但在此后又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见面。被害人在直播间的打赏钱款,扣除直播平台部分款项后,剩余款项由老板、主播、运营按约定比例分成。案发期间,上述被告人共骗取包括阿强在内的12名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等网络主播、被告人宁某某等网络运营在被告人贾某某的纠集下,借助直播平台,以虚构网恋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诈骗数额、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认罪悔罪等情节,分别判处一年至四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


· 提醒 提醒 提醒 ·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行业迅猛发展,一个小小的直播间可以快速聚集大量粉丝和打赏收益。然而,良莠不齐的网络主播市场和鱼龙混杂的直播内容,极有可能使直播间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

网络主播诈骗中,主播通过花言巧语的话术和以假乱真的套路,使“榜一大哥”陷入刷了礼物就会见面的错误认识,进而骗取短时间内的密集打赏,诈骗手法呈现出组织化、精细化、网络化特征,让人防不胜防。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从事网络直播活动必须遵纪守法,网络直播公司和主播应引以为鉴,切不可为了“求打赏”而以身试法。此外,阿强的故事也给更多的“榜一大哥”们提了个醒,网络交友需谨慎,打赏主播要当心,别对素未谋面的陌生人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时刻防范犯罪分子借直播之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图片来源于网络)

本文来源:江苏高院、作者:陈万科(苏州姑苏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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