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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邦分享丨14岁男孩这一撞,30万没了……
发布时间: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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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轻人对摩托车


总是有着谜之痴迷,


尤其是暑期来临,


未成年人聚在一起,


更容易无视交通法律法规,


无证偷偷开车上路,


结果酿成事故……


基本案情


2020年9月,14岁男孩小章(化名)无证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并搭乘两人,在湘潭市雨湖区某路口与骑电动车的女子马某相撞,造成马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发后,小章驾车逃离了现场。马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前后花费医疗费10.06万元。经鉴定,马某左胫腓骨下端粉碎性骨折,为十级伤残。


交警部门认定:小章无证驾驶,在路口未按交通规则让马某先行,且违反机动车载人的规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马某超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事故发生后小章逃离现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小章承担全部责任,马某无责任。


因小章系未成年人,所驾摩托车未注册未投保,于是马某将小章及其监护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补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约31.93万元。


法院判决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根据交警部门所作认定,法院酌情认定原告马某对其交强险限额之外的损失自行承担5%的责任,小章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故小章造成他人的损害由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小章父母赔偿马某各项经济损失30.93万元。


好好说道说道


未成年方面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面对突发情况应变和处置能力不足,驾驶机动车上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加上安全意识薄弱,无证驾驶、超速超员甚至饮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危害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驾驶方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责任,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后,保险公司也可对驾驶员进行追偿。所以,年少轻狂、无证驾驶等行为造成的“苦果”,最终只能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监护人方面


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加强对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对家用车辆的管控,杜绝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从源头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本文来源:湘潭市雨湖区法院、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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