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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符合申请的个人必须首先向网络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经网络部批准后方能成为账户用户。
第二条 已建成使用的账户用户,如其因各种原因要求暂停使用,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网络部要求暂停、中断其网络用户服务。暂停使用期限由其所在各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决定。
第三条 任何账户用户享用完全平等的网络接入权。此权利不因账号建立的早晚、连网的先后而变化。
第四条 任何用户不得私自窃取他人账户使用。
第五条 服务器系统及网络设备由相关网络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服务器及网络设备设置。
第六条 服务器系统、各类网络设备及其口令应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修改各类管理员口令。
第七条 对于服务器系统、各类网络设备应定期做好备份工作,保障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修复。
第八条 对于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设备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九条 网络用户在注册论坛时,需进行实名身份认证。
第十条 使用服务器管理及应用系统的用户,口令应定期修改,严禁使用、猜测他人口令、严禁非法使用各种资源。
第十一条 信息发布管理员,密码应定期修改,同时,应严格保护管理员密码,不得随意泄露密码或未经批准将密码告知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