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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邦案例库 | 侦查阶段的有效辩护,成功为当事人办理不予批捕!
发布时间: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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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2年2月11日,犯规嫌疑人庞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宜黄县看守所。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所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后,指派刘洋、谭禹律师承办该案件,经过仔细研讨案情,同时结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律法规、相关司法解释、两高一部《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寻找突破口,两律师立即前往宜黄县公安局及检察院提交相关法律意见书,通过与办案民警及承办检察官的不懈沟通后,2022年2月24日检察院采纳我所律师的意见,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日,宜黄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庞某予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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