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3日,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对我所吴方雄律师承办的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我所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指派吴方雄律师承办本案。吴律师秉承敬业、负责的态度,第一时间前往检察院查阅案卷材料,于同日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不诉事宜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后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探讨、沟通,检察院对吴律师的法律意见予以采纳,认定了杨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对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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